首页 >> 行政事务处理窗口 >> 投诉咨询 >> 留言内容
 
咨询公司如何办理涉外文化交流项目
作者:张先生 mail:jcdd@sbts.sh.cn 日期:2003-08-26 10:56
我们公司想要办理涉外文化交流项目请问应该如何办理

作者:闻广 mail:wgj@scrft.com 日期:2003-08-27 17:18
张先生:你好!
办理涉外文化交流项目须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1、资质要求
涉外文化交流项目按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分为两大类。营业性涉外文化交流项目须由具备经文化部认证的涉外文化中介资质的经纪公司办理。非营业性涉外文化交流项目,除具备前述涉外文化中介资质的经纪公司可以办理外,承担对外文化交流任务的机构、团体和文化艺术院团以及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单位均可办理。
2、申报手续
具备以上资质或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本市公司、机构、团体、文化艺术院团等可直接向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申报,但该公司、机构、团体、文化艺术院团等的上级部门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时,除提交项目申报请示件外,还需提供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与外方签定的项目意向书或外方委托书、授权书或邀请函,外方机构介绍、节目单和节目内容、主要演职员介绍、图片、录像等。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
3、审批时限
原则上,我局对请示事项明确、材料齐全的涉外文化交流项目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经我局初审同意后,需报文化部审批的项目,具体审批时限按文化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需在项目执行前2个月申报。




 
  
  • 境外演出公司在中国境内演出事项
  • 申办演出经纪公司程序
  • 这里有很多赌博机
  • 个人是否有资格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关于舞厅转承包经营的问题。
  • 咨询公司如何办理涉外文化交流项目